第158章
高考完了,就好好地找个时机跟阿婉袒露心声。 后来的一年里,胤礽严防死守,任何有苗头想接近阿婉的人都被他狠狠扼杀在苗头里,包括但不限于:某个篮球体育生、某个班委、某个辩论赛队员……阿婉生得好看,胤礽早在上辈子就知道了,谁知今生因世风开放,却撩动了不知多少少年的心,她与他参加市级青少年辩论赛时的照片还被流传到了网络上,很是火了好一阵子。 胤礽竭力挡桃花挡得身心俱疲。 幸好高考救了他,走出考场那一刻他真是浑身轻松,傍晚,校园里却仍旧灯火通明,黄昏笼罩在整栋教学楼上,像是蒙上了一层橘色的滤镜,衬着被撕碎的、漫天飞舞的卷子、课本,所有人都在发泄着二年来的疲惫、痛苦,为自己的青春画上一个阶段性的句号。 阿婉没有撕书,她不舍得将能够改变她命运的知识就这么付诸尘泥,她把自己的卷子和笔记都一本一本放进纸箱里,叠得整整齐齐,预备拿回家里找个书架放好。胤礽替她跟老师借了个推车,两人一起沉默地走过洒满了夕阳的户外长廊,所有人都在狂欢,这条有斜坡的走廊倒显得僻静万分了,路过了几个又跑又笑的同学,这条路就安静了下来,她走在前,风吹动着阿婉的长发,胤礽喉头干涩,正想张口,却见阿婉忽然回过头来。 “应辸。” “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风将她的额发吹拂起来,衣摆呼啦啦的响,胤礽看向她,看向她身后金色的光,心像是被攥紧了一般,分明面对的是度过了一生的故人,可却仍然会紧张与不安。 他甚至紧张地张不开嘴,只能点头。 他不知道阿婉要对他说什么,他只是隐隐从她认真的神情里窥出了一丝郑重,这是多年相处的默契,阿婉只要眉头一动,他都能大致感知到她想做什么。 因此,这一刻的胤礽几乎像是在等待审判。 他全神贯注、心跳如擂鼓几乎要撞破胸膛之时,然后就听见阿婉说: “你是不是喜欢林珠?” 胤礽:……? 他一瞬间甚至在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啊?” 或许是胤礽的神情显得太荒谬,这让程婉蕴也不确定了起来,她涨红了脸,急急忙忙解释道:“不是……我……我以为你对林珠的关心……她起晚了不吃早餐你知道了会替她买、她今年交了个男友你还很生气,你没说,但我知道你在生气,气了好几天,还嘟嘟囔囔骂人家是狗……” 胤礽傻住了,脱口而出:“我只喜欢你啊,我怎么会喜欢别人。” “你还经常操心林珠的成绩……你……”程婉蕴也呆了,“你说什么?” 说出来了,倒也轻松了,胤礽长长呼出一口气,笑了笑:“我说,我喜欢的是你,从……从小到大,从我在那尘烟满天的卡车上见到你的那一刻就注定了的。” 程婉蕴脸顿时通红。 不知哪个班级在合唱,那歌声随风而来,天光暗得很快,程婉蕴也看向眼前背光的少年,他站在白炽灯下,却像月光撒在他身上,她恍惚间似乎看到了另一个月下的少年。 她忍不住向他走去,伸出手想去抚摸他的眉眼。 但快要触碰到他的那一刻,她又猛然清醒过来,红着脸收了手。 胤礽垂下眼眸,将近在咫尺的她拥入怀中。 那一刻,再美好的语言也无法穿透他的身躯,为他此刻的圆满作序,他听着两人急促的心跳渐渐重合渐渐平静,感受到阿婉在他怀里放松,他抬眼望去,天上飘下无数的碎纸屑,好似下了一场大雪,他忽而想起有一年,他与阿婉年老后觉少,睡到半夜便醒了,再也睡不着,便穿衣从绣被中起身,两人共披了一条大绒毯,倚窗听雪。 今生的雪,也终于有人陪伴他一起看了。 独自徘徊在这个迥然不同的时代,阿婉是他唯一的底气与盼望,上辈子他曾想过,若他没有生在帝王家,就能与阿婉两人二餐四季,平平凡凡过一生,那该多好。 这一生终于能够实现了。 他闭上眼。 他满身风雨,终于又寻到了他归路的桃花源。 第202章 番外·咸安宫生活日常 我叫小年子,是个太监。 我这个名字是咸安宫的程侧福晋取的,因为我是小年这一天到这边伺候的。但吉祥爷爷说,以后不能叫她侧福晋了,万岁爷已经下旨褫夺了她的封号,尊敬些便叫程格格,毕竟宫里阿哥们身边伺候着的、没有封号的侍妾都能够称呼一声格格,若不尊重,就是直接叫程氏也没什么干系。这时候,不会有人计较这个了。 但我还是想叫她程侧福晋,因为她对我很好。我到咸安宫时才十岁,人也不算机灵,若是机灵也不会分到咸安宫来伺候了。 咸安宫的日子本就不大好过,尤其是直郡王奉旨看守咸安宫的那段日子,不论是主子还是奴才都格外难熬——夏日无冰,冬日无炭,还求告无门,但程侧福晋却从不为难我们,还叫我们都进屋子里来伺候,专门留了一间向阳的偏殿供咱们这些肮脏的阉人避风,不必在外头受冻。 程侧福晋身子不大好,听说是早年落下的病根,她替太子爷……我又错了,该叫二阿哥了,这也是一件难事,二阿哥当了快四十年的太子,忽而要改口,人人都不大习惯。 她替二阿哥生了二子二女,最后却只活了弘晳阿哥一个,好些人说,程侧福晋是没福的人,但我却觉着她是个很好的人。 我刚来咸安宫时不大懂规矩,时常犯错受吉祥爷爷的罚,每回程侧福晋出来替二阿哥张罗餐食,见我顶着水碗跪在墙根下,她怀里抱着新鲜挖来的冬笋,会笑着对吉祥爷爷说:“孩子还小呢,慢慢教吧。” 吉祥爷爷便会恨恨地踹我一脚:“你这小子命好,既然格格给你求情了,你就先起来吧!” 我赶紧一骨碌爬起来,吉祥公公可不是好相与的人,他原来在外头势力得很,好似还当过掌事风光过的,他脾气坏,就是有些伺候万岁爷的小答应都使唤不动他,后来不知犯了什么错才被打了板子送进咸安宫来等死,但他却对程侧福晋言听计从,从来没有不敬的时候。 我有时候真闹不明白,吉祥公公的心肠到底好不好? 我怕程侧福晋走了,吉祥爷爷会打我,因此总是亦步亦趋地跟着程侧福晋,每当这种时候,程侧福晋便会笑着招呼我过来:“小年子,你过来替我剥笋。” 我很高兴地应了,因为这样我就有大半日不用再面对吉祥爷爷那张老树根一样的脸了。 咸安宫里种了很多的竹子,冬天里常冒出破土而出的笋尖,外头送进来的菜色不好,程侧福晋便会自个想法子给二阿哥补身子。 她和二阿哥都是孤身进来的,万岁爷不许他们带以往毓庆宫里相熟的奴才(大多也都打死了,没什么人可派了),里里外外都是内务府新拨了来的,除了我们这些真正伺候人的,其他的便是万岁爷指派来盯着二阿哥的人,这是防着二阿哥寻机跟外头联系,也是为了监视二阿哥的一言一行。 二阿哥进咸安宫之前就狠狠病过一回,病没好全就关了进来,每日一大早起来,就要先跪着听一回万岁爷的训——乾清宫的太监几乎日日奉了口谕前来,有时是来传万岁爷责骂二阿哥不忠不孝的话,有时是找了些萨满过来给二阿哥驱邪,要驱除他身上的疯病。 这样一跪,短则一个时辰,长则要跪到午时,时常跪得站不起来,要吉祥爷爷找两个壮实的太监将二阿哥抬回去。 不过,每日熬过这一关也就好了,再不会有人来了,程侧福晋和二阿哥还能过一会儿清静日子。有一回程侧福晋将手上仅剩的金镯子给了我,求我替她想法子弄些艾草进来,二阿哥的膝盖跪烂了,肿得老高,再不治估计要废了。 我跟吉祥爷爷说了,他气得一巴掌扇到我头上:“你个眼皮子浅的东西,格格的东西你也收,快给老子送回去,不过一点艾草,我去弄。” 我被打得眼泪汪汪。 我没想吞程侧福晋的东西,我这不是怕吉祥爷爷没好处不肯替程侧福晋办事么,毕竟传递东西进来,若是被直郡王的人发觉,我们这些奴才只怕脑袋也要搬家了。 谁知他这样坏脾气的人竟分文不要,还自个贴了不少私房,想了法子出去送东西办差,找了以前的老熟人,不知赔了多少笑脸,好容易给弄到一些进来,除了艾草,还给程侧福晋捎来一盒八珍丸,不算好药,宫女们常吃这个,我们这些当奴才的弄不着太医院的好药,这些都是专门给太监宫女看病的下等医官手里弄来的,吉祥爷爷也不知程侧福晋是得了什么病,只知道她体虚,那吃补药总没错的。 程侧福晋很感激,把金镯子塞给吉祥爷爷,他还生气了,说:“格格不记得了,奴才记得清清楚楚的,奴才是受过毓庆宫的恩才得以活命的,您可别折煞了奴才!咱当阉人的,也有报恩的骨气,奴才不要!” 我这才知道呢,原来二阿哥还是太子、程侧福晋也还是侧福晋的时候,她总是悄悄地叫人接济宫里贫困无着的小太监、小宫女,都是她自个掏的私房,这么静悄悄地做了十几二十年了,竟也没借此扬过名,这是真心不求回报的人。 程侧福晋吃了八珍丸,脸色也好了,她很恳切地谢过吉祥爷爷,听说他生辰是立冬那一日,那天给他亲手做了一个鸡蛋糕,把吉祥爷爷高兴得一整日都笑眯眯的。 我伺候了程侧福晋一年,后来她死了。 往后的十余年,咸安宫里只剩了二阿哥一个,我跟吉祥爷爷伺候二阿哥时,时常会想起程侧福晋,她在时,二阿哥面上还有些笑影,后来她死了,二阿哥眼瞧着已是生不如死。 那一年恐怕也是我过得最好的日子。往后我也离开了咸安宫有了别的主子,但却再也没人像待一个人一样对待我了。 虽说后来万岁爷总算因程侧福晋的死知晓了二阿哥的处境,直郡王也成了高墙里的蚂蚱,恶有恶报,但什么都来不及了,再多的冰、再好的衣食,都没了用处,对心死成灰的二阿哥来说,还不如那一年的衣食无着呢。 程侧福晋留下话来,要二阿哥好好活着,为了弘晳阿哥也要好好活着。二阿哥很听她的话,每日都像程侧福晋在时一般,总做那些琐碎的事。 程侧福晋以往会跟二阿哥早早起来甩胳膊甩腿——吉祥爷爷每每这时候都会骂我肚子里没丁点墨水,说这叫八段锦,练了能延年益寿的。 竟有此等奇效?我听了也挺想学的,吉祥爷爷却拎着我的后脖子把我拎走了,他说主子们都是真龙真凤,练了才能得老天爷垂怜增寿,我这等残缺低贱之人就少做梦了。 程侧福晋却笑着揉搓着我脑袋,说无妨,让我想学便学。她说如果她那两个生而夭折的孩子还活着,约莫和我一个年纪了。 所以她总忍不住多疼我几分。 晨练完了,便做早膳。咸安宫的膳食都被直郡王透过话了,给的东西狗都不吃,我们自个用砖与沙土在后殿搭了个小灶头,跟每日来送菜粮的苏拉都讲好了,一半送膳房,一半偷摸留在后殿,反正膳房的人也同情程侧福晋,他们不敢违抗直郡王,便只装作不知罢了。 从此,程侧福晋便日日都是自个做。 我是很佩服她的,她进了咸安宫不慌不乱,也从来不哭,有时候还总是笑意盈盈的,即便身陷囹圄也依旧很有过日子的模样。二阿哥颓唐了好些日子,全仰赖她细心开解,她还逗二阿哥说:“二爷,怎么也没想到,咱们竟在这儿过平凡夫妻的日子了。” 二阿哥那瘦得过分的脸才露出笑来。 或许是为了这句话,也或许见不得程侧福晋劳累,二阿哥总会帮着程侧福晋做所有的事,晨曦未露,二阿哥笨手笨脚跟程侧福晋一块儿择菜,和她一块儿进灶房,学着揉面、剁馅,我们想进去伺候,还被二阿哥轰出来了:“正想跟阿婉一块儿呆着,你们凑什么热闹,都自去用饭。” 他们冬至包饺子,夏至煮汤圆,春日看花,秋日晒书,虽显得清贫可怜,但这样的日子长了,连二阿哥都会调侃道:“咱们两个平贫贱夫妻,倒不曾百事哀。” 夏日里没有冰,热得汗流浃背,两人便都只穿纱衣,敞开着窗,就着月光用蒲扇打蚊子,两人忙了大半夜也没睡着,却又觉得好笑,一齐笑了出来。 有一回,又不知生了什么事儿,外头总觉得乱糟糟的,万岁爷让禁军将二阿哥带出去问话了,从早到晚,真是出去了一整日都没回来,程侧福晋一个人在咸安宫呆了一整日,担心得坐立不安,没想到夜里二阿哥总算一瘸一拐地回来了,还捎带了满满当当的好吃的。 原来那日是赫舍里皇后的阴寿,万岁爷让二阿哥去生母灵前长跪忏悔,后来见二阿哥跪在香烟袅袅的大殿里,背影单薄,长辫斑白,万岁爷再硬的心肠也终究不忍心了。赫舍里皇后的阴寿办了席面,便准许二阿哥一并用膳。 二阿哥自个没吃多少,却犹豫着跟万岁请旨,想带几道菜回去。 据说万岁爷听了差点噎住了,默然瞧了二阿哥好半天,长叹口气,才无奈地摆摆手。于是二阿哥高高兴兴地跟侍膳太监要了两个大大的三层食盒,给程侧福晋带了满满两大食盒的好菜,全是侧福晋爱吃的:有挂炉鸭、炸藕盒、酸奶杂果冰碗、果子酒…… 我陪着程侧福晋侯在咸安宫铁栅栏门附近,她不敢靠太近了,那些禁军凶得很,她蹙着眉头,担心都挂在了脸上,好不容易听见宫门口有了动静,踮着脚张望,就见二阿哥两只手都提着食盒,胳膊肘下头还夹了一小盆月季——瞧那花盆雕龙刻凤就知道是乾清宫的东西,想必也是趁皇上心情好,舔着脸跟皇上要的。 那一晚,两人坐在荒草萋萋的院子里,桌边摆了盆娇艳欲滴的月季,成了这荒宫废殿里唯一的鲜亮颜色。程侧福晋吃着好长时间没吃过的鸭子,还吃上了甜甜的冰碗子,幸福得眯起了眼睛。二阿哥也难得地高兴,在边上替她拆骨头、拌酸奶,又扇扇子,忙得不亦说乎。 我却感到心酸,背过身去抹眼泪,又被吉祥爷爷一把拽走,骂道:“晦气东西,你流什么马尿呢,没见主子们难得高兴?滚滚滚,去烧柴煮水,晚上格格要烫脚。” 程侧福晋身子虚,之前还在毓庆宫时看过太医,说是体寒体虚,都说寒从脚起,在咸安宫吃不起那些名贵的补药了,只能烫烫脚,发发寒气。这也是二阿哥每日必要为程侧福晋做的,我头一回见二阿哥坐在小板凳上给程侧福晋按脚,都差点吓晕了过去,便是再怎么落魄,二阿哥也曾经是太子爷啊——哪个皇阿哥会给自家福晋捏脚? 二阿哥替程侧福晋捏脚,还会故意挠她痒痒,逗得她一笑。 后来这样的场景见多了,我就习惯了,二阿哥在咸安宫里已经全然瞧不出贵为太子的影子了,他在这里真像他和程侧福晋说得那样,是一对市井里、凡尘之间的平凡夫妻。他们相依为命,早已没有身份之隔。 “钟鼎山林都是梦,人间宠辱休惊,只消闲处过平生。”[注1]这是二阿哥抄在纸上的诗句,我不识字,程侧福晋在一旁轻轻念了出声,这诗好美,我便记在了心里。 如果能这样下去该多好,即便永远被困在这里,但只要有真心的人相伴,这日子也不算难熬,只是落日熔金,暮云合璧[注2],好日子总是那般短暂。 我原本是很喜欢夏日的,总觉着好风好水好日头,比冻掉手指的冬日不知好过多少,直到程侧福晋在酷暑天忽而倒地不起,再没有醒过来。 那天她还说,要用耳上的那对珍珠耳环给苏拉换个大西瓜,吊在井水里湃一湃,好给二阿哥解解暑——这样的日头跪着听训实在不好受。 程侧福晋放心不下二阿哥,日日都陪着他,为他撑伞遮阳,那传旨的太监原本还不许,后来程侧福晋塞了金镯子过去,这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恨得牙痒痒——那只吉祥爷爷都不忍心收的金镯子终究还是没留住。 暑气蒸人,二阿哥还没病倒,她就受不住了。后来我才知道,程侧福晋的身子早就掏空了,不过是为了二阿哥才苦苦支撑着到今日,否则也不会这么容易就没了。 往后,我最恨的就是夏日了。 我自小没娘,程侧福晋见我头上生了虱子,吉祥爷爷说要把我的头发全都剃了,再用滚烫的水浇在头皮上,好把虱子卵也烫死,多吓人啊!程侧福晋赶忙将我搂过来,说:“哪用得着这样酷烈的法子,我来,一会儿也就好了。” 她拿了篦子来沾了些薄荷烧的水,替我梳头。 我是个奴才,哪有主子伺候奴才的理,我想跪下,她却牢牢把我摁在凳子上:“别动,都落得这幅田地了,还计较什么主子奴才的,我以前也是这样替额林珠梳头的,如果她还在的话,应该已经嫁人了吧?你坐着,权当——” 她没说,但我不动了。 我知道了,她或许是很想她的那几个早早没了的孩子,只是不敢挂在嘴边,怕惹得二阿哥也伤心,这些思念积蓄在心中,乃至于将我这样低贱的人也当成了孩子来疼爱。后来吉祥爷爷也说:“你多去格格面前伺候,她瞧见你高兴。” 我答应着,但日子过得太快了,那天我如今都不敢再回想,每每回想起来都叫我喘不过气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也像傻了似的。 后来很多年,我都偷偷给程侧福晋烧纸,等我老了放出宫去以后,我寄居在一家寺庙里过活,我给二阿哥和程侧福晋都点长明灯,每日在佛前为他们祈祷,盼望着他们下辈子能投个好胎,到没有高墙的地方去,像清溪一般奔快,平安喜乐一辈子。 第203章 番外·人类饲养指南 曾有别的猫问我,要如何饲养一只人类,这就有得说了,我活了很长久,是这红色的墙里活得最长的猫,我想我必须告诉它们如何养人类。 但身为一只猫,我本来是不应当记得这么多事的,可我就是记得一清二楚,想来是我特别聪明的缘故。 我躺在那人的臂弯里想着,我也数不清我活了几年了,猫又不会算数,我只知道我应当是老到头了,鱼干咬不动了,胡须和两颗尖牙都掉光了,那人便给我鱼剔骨拆肉,搅成肉糜喂给我吃,我闻了闻也不张嘴,就等着那人叹气,取过汤匙来,一勺一勺给我喂进嘴里。 吃饱了,我就慢悠悠地跳上那人的摇椅上晒太阳。 这才是猫该过的日子嘛。 晒一会儿太阳,就有想从我这里知道些道理的猫来为我舔毛,于是我一边眯着眼享受着,一边回想,该从哪儿说起呢?要想把人类养好,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呢! 那人便是我养的人类。是一只母人类。我的地盘里养了好几十只人类,那人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她有名字,有很多名字,我听别的人类叫她“娘娘”、“主子”、“额娘”,还有她交《-》配的公人类叫她“阿婉”。 我都不懂什么意思。 没关系,这不影响人类的饲养,只要把这些常听见的人类发音记住,知道你的人类正在和别的人类交流就行了。 猫靠气味来辨别同类与人类,想要养好一只人,一定要熟悉你的人类的味道呢!这是最基本的,是身为猫主子的基本素养。 那人的味道我是顶顶熟悉的,闻起来是温暖的,像她包裹在我身上的毯子的温暖味道,还有些甜甜的味道……嗯,人类的味道总是那么复杂多变,但我总能从繁杂、混乱的味道之后中准确地嗅出来她的味道。 毕竟是我从小养到我长大的人类呢。 我要再强调一遍,豢养人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人类总是到处乱跑,一点都不听话,有时候她和那只公人类一块儿跑出去好长时间都不回来,别的人类仍旧会打猎回来献给我,也会给我梳毛,也能陪我睡,但我却觉得有些寂寞。 我揣着前爪眯着眼感受着阳光,忽而就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 如果你们养的是一只母人类,一定要注意这件事——母人类如果找到了交《·》配的公人类,她会下崽的! 老早有一年,当我还是个健壮俊俏的青年猫时,那人下崽了。 人类跟猫不一样,一般只找一只公人类□□,而且天天都能发//情,我就见过那人和公人类是如何交《《配的。但我刚看到他们俩用前爪搂住对方,窗上的竹帘就垂下来了,然后我想钻进窗子里认真看看,结果又被不知所谓的其他人类抱走了。 气得我用爪子挠了那干瘦干瘦的丑人类一把。 “哎呦,咪大爷,您手下留情啊!”那人声音尖尖的,总是穿灰蓝色的衣服,看在他经常钓鱼给我吃的份上,我暂且饶过了他。 嗯?什么?找不到机会观察人类交《、》配?这也没关系的,人类交《、配后会照顾好自己的,他们又不是猫。我们言归正传,说起人类下崽后的护理,这很重要哦! 那天,我躲过其他人类们的眼线(人类总喜欢抱我,让我四爪离地腾空而起,真是冒犯),从窗子悄悄地溜进屋子里,见我进来,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一个老人类像只老母鸡似的警惕地守在摇篮床边上,嘴里还一直发出:“咻!咻!”的驱赶声,我瞥了她一眼,蹲下来用力一跳跳上了床架子上,把那老人类吓得不轻。 她连忙将摇篮里的小崽子抱了起来。 我居高临下地看了眼那裹在红色布料里的小人类。 噢,真丑。 我嫌弃地甩了甩尾巴,又从床架子上跳到五斗柜上,大摇大摆地绕过屏风,嗅着味道转到隔壁一个房间,那人头上绑着个奇怪的红带子,正倚靠在厚厚的大枕头上喝甜甜的水,闻起来有姜的味道,呕,真难闻。 她见我进来,还冲我笑:“咪咪。”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总对我发出这两声奇怪的猫叫,我还是听不懂什么意思,但我知道,她发出这个声音时是在叫我。 她一口气喝完那碗里的热汤,把碗搁下,做贼一般东看西看,然后赶忙压低声音又说:“咪咪,快过来。” 她又叫我了,我叹了口气,人类可真粘人啊。 我只好跳到她床边坐下,她便赶忙趁着其他人类不在,捧着我的脑袋又揉又摸,还着重捏了捏我的耳朵。 这就冒犯了。我缩着指甲,用爪子把她的手用力拍下。 她就很开心地笑。 我看着她,她刚下了崽,脸色还不大好,我闻了闻她,闻到了血的味道。我知道她有些虚弱,于是低头舔了舔她的手背作为安慰。 她似乎能明白我,又揉了揉我的脑袋,很温柔地说:“谢谢你来看我,我没事,咪咪。” 我决定要为那人打些有营养的猎物给她吃。 平日里,我不大出门打猎,因为我占的这个地方是个好地方,有湖水有山林,能抓鸟也能掏鱼,而且我从不溺爱人类,我的人类都会自己出门打猎,他们负责养活自己,还有我。 不过那人是我最喜欢的人类,我要对她好一些。 我跑到了南边被围墙圈起来的林子里,这里是我打猎的地方,那人说这里叫“南花园”,人类的语言太难了,我想,大概是森林的意思。 我抓了只老鼠、两只鸟,鸟不小心被我咬死了,幸好那老鼠还有一口气,我觉得活的比较新鲜,死了放久了肉就变硬了,不好吃。于是我将两只鸟吃了,把还会喘气的大肥老鼠叼回了人类的窝里。 对了,顺带提醒一点,人类生得分外高大,因此需要很大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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